證券交易法 英
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
主管機關發現證券商之董事、監察人及受僱人,有違背本法或其他有關法 令之行為,足以影響證券業務之正常執行者,除得隨時命令該證券商停止 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外,並得視其情節之輕重,對證券商 處以第六十六條所定之處分。